皮!有人大
一次性交易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0.5-1倍的交易额 交易平台:1-2倍的交易额 服务:0.5-1倍的收入 授权许可:1-2倍的成交量 硬件:1-3倍的收入 广告科技/媒体/工作招募平台(反正就是跟推广有关的商业模式):1-2倍的交易额 其他的变量:增长率、利润率、CM、产品技术壁垒、国际上的知名度、行业内的垄断/领导地位 经常性收入的商业模式 SaaS:5-7倍的收入 变量:增长率、用户获取成本、流失率、平均每单交易额大小、国际知名度、现金消耗率、行业内垄断/领
“当渠道溢价和流量红利消失的时候,只有通过产品、用户跟商户连接,才会寻找出新的商业模式。这些需求和文案不一样,大部分是非求诸专业团队不可的。 问题在于,对于传统图文类内容,这三种获利方式的判断的确是成立的。 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篇文章还是根据吴晓波在喜马拉雅上的一个付费订阅栏目上的内容整理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观念是拿来卖钱的“付费知识”。 辨析:这段话之后,吴晓波花了一段篇幅分析这三种盈利方式为什么行不通。每个企业除了有投放预算的对外大规模宣传工作,还有很多对内

“把乐带回